这篇文档主要介绍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条例。以下是该文件的主要知识点:
1. **评价导向**:评价工作注重人才的能力、业绩和对社会的贡献,遵循企业认可、业内认同、独立评价、公平公正和简便快捷的原则。
2. **适用对象**:适用于在中关村各园区内注册企业的工程技术工作中担任高端领军职位的人才。
3. **免试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去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
- 曾获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 担任过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 在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有显著成就。
4. **评审机构**:市人力社保局和中关村管委会共同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评价;各区域人力社保局与园区管委会组建推荐委员会,负责向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人。
5. **评审流程**: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提出申请。
- 企业申报:所在企业向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参评申请。
- 区域推荐:推荐委员会审核、评议,通过票决确定推荐人选。
- 业绩陈述:申报人向专业评议组陈述业绩并回答问题。
- 专家评价:专业评议组通过面试对推荐人选进行评价。
- 评委会表决: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通过投票确定专业技术资格。
- 结果验收:市人力社保局验收评审工作。
- 社会公示:通过名单公示15天,无异议后颁发证书。
- 证书发放:通过评审的人才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 **资格作用**:专业技术资格是单位聘任相应职务的依据,获得资格的人员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同级别待遇。
7. **解释权与实施**:办法由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和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的相关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这份文件对于在中关村工作的高端领军人才来说,提供了明确的晋升路径和评价标准,有助于他们在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和获得相应的社会认可。同时,这种评价机制鼓励了科技创新和人才的培养,推动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