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
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和移
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 盘、软盘、光盘、录音笔等以下简
称存储介质)的管理,根据有关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的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为本单位
购买的在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全体人员。
第四条 便携式计算机日常管理制度
1、便携式计算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科室,使用人为直接
责任人。
2、办公室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人员签订《便携式计算机
使用管理保密责任书》(附件 1)。
3、便携式计算机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4、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为涉密便携式计
算机,须按照单位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并按其所涉
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密级标识。
5、办公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各部门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