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是指对森林或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改革,旨在激发林业活力,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崇义县作为江西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集体统一经营体制的改革**:崇义县遵循“属村归村、属组归组”的原则,将林地所有权清晰划分,使得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这一改革结束了过去近二十年来村集体统一经营和林业部门大包大揽的局面,推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经营,实现了从政府主导到社会办林业的历史性转变。
2. **税费减免**:通过取消农特税、增值税、所得税等10项国家税收和不合理收费,显著降低了林业经营成本。原竹原木税费的减免使得农民年人均增收,提高了林农的经营收益,刺激了林业发展的积极性。
3. **政策性让利**:改革中,政策性减负形成的大部分利益被让利于林农。对于2004年9月1日前流转的山林,购买方需与山林所有者签订补充协议,补交让利款,确保林农获得更大比例的收益。这一举措进一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4. **国有林场协议林山价返还比例调整**:从2021年起,将国有林场协议林山价的收益更多地分配给林权所有者,提高了林农的山价收入,保障了国有林场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
5. **职能转换**:改革后,林业系统的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林业部门从直接参与林业经营转变为提供行政服务的角色,减少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
6. **产业发展**:崇义县提出了“林业立县”战略,注重在保护和开发之间找到平衡,发展笋竹两用林、脐橙、油茶、南酸枣等特色产业,鼓励和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同时也为林业发展提供税收和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林权改革的成功实施,不仅增强了林农的经营积极性,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实现了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崇义县的经验表明,通过合理的产权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可以有效地推动林业产业的繁荣,助力农民增收,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