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流程(江苏省版)》是针对江苏省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铝合金门窗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及保养维修的专业规程,旨在确保铝合金门窗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经济适用性。本规程覆盖了从材料选择到工程完成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同时也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
在材料要求方面,门窗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T3190和GB/T5237的规定,包括化学成分、型材尺寸精度以及表面处理的厚度要求。对于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门的最小壁厚要求为2.0mm,窗的最小壁厚要求为1.4mm。隔热铝型材的隔热材料,如采用穿条工艺,应使用PA66GF25,禁止使用PVC;若采用浇注工艺,应使用PUR材料。五金配件、附件和紧固件应满足功能需求,符合相关标准,如门窗与墙体间的锚固件、防雷连接件等钢材连接件需符合国家标准。门窗框扇构件连接的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件,避免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作为受力连接紧固件。
门窗玻璃的选择应依据建筑物的功能需求,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密封材料,如密封胶条、密封毛条和密封胶,均有严格的材质和性能要求,如采用三元乙丙橡胶等热塑性弹性密封条,符合GB/T12002等标准。硅酮结构密封胶对于隐框窗的应用有特别规定,必须符合GB16776的要求,并进行相容性和剥离粘接性试验。
此规程强调了铝合金门窗在设计、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全面质量控制,以确保铝合金门窗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耐久性和节能效果。同时,它也为江苏省内的铝合金门窗工程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促进了铝合金门窗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