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环境复杂、作业面广,危险源的识别、控制显得尤为重要。遵循《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这项制度旨在强化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提前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书面告知:经理部的安全管理部门需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了解违章操作的危害。
2. 实施安全技术交底:通过书面告知或告知名牌形式,将施工中的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办法传达给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
3. 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包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例如安全风险、危险源通报、安全制度和规程、紧急反应程序和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等。
4.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识别潜在的危险源是防止重大事故的关键。危险源的辨识原则涉及各种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的风险,如爆炸、火灾、中毒、坠落、烧伤等,并强调隐患的识别,但要避免过于泛化,确保重点监控。
5. 重点告知措施:针对特定危险源,如高处坠落、坍塌、岩溶及突水突泥、触电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教育、设置警示标志、规范作业行为、配备应急物资等,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通过明确责任、提高安全意识、提供安全信息和预防措施,旨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循和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通过不断完善和执行这一制度,可以显著改善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施工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