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能源管理规定》是针对煤矿企业能源使用与管理的一套详细制度,旨在贯彻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支出成本。该规定包含五个主要部分,分别是总则、节能管理组织机构、节能管理、合理使用能源以及能源计量装置的管理。
在总则中,规定明确了能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节约优先、技术改造为主、全面管理和开源节流的方针,以及依法节能、有偿使用、定额管理、技术进步、合理用能和全员参与的原则。同时,煤矿企业需发展新型、清洁、可再生能源,保护环境,强化节能工作的领导,并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基层管理机构。
节能管理组织机构分为三个层级: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矿节能办公室和基层节能管理小组。领导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全矿节能工作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日常节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节能办公室负责执行工作计划,管理节能项目,组织会议,处理日常事务。基层管理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各自部门的节能管理工作。
在节能管理中,煤矿企业对能源使用实行计量收费、定额管理和超额收费制度,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问题,并在基本建设和修检费中安排节能项目资金。节能工作人员需公正无私,违规者将受到处罚。
合理使用能源强调能源主要用于生产,未经许可不得转供,各类能源使用需按年度指标进行。鼓励使用污水和废弃能源的再利用。
能源计量装置的管理规定,计量装置由专职部门管理,不得私自改动。计量装置的安装、更换需经节能办公室同意并备案,对窃取能源的行为设有严厉的罚款措施。
节能宣传教育是提升全体员工节能意识的关键,各级领导应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强调节能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职工的节约意识,旨在节省资源,降低成本,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