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数理逻辑
第一章 命题逻辑
1.1 命题符号化
否定词┑,合取词∧,析取词∨,蕴含词→,等值词↔
若一个命题是一个简单陈述句,则称之为简单命题;由简单命题通过┑、∧、∨、→、↔这
些联结词组成的命题称为复合命题;P→Q 是条件命题;P↔Q 是双条件命题。
1.2 合式公式
这个字母表可记为∑(P₁,P₂,…),如不引起混淆,也可简记为∑。∑(P₁,P₂,…)表示
字母表∑(P₁,P₂,…)上的所有字符串,包括空串ɛ;用∑⁺表示∑上的所有非空符号串的
集合。
● 合式公式:(1)命题常元或命题变元是合式公式;(2)若 A,B 是合式公式,则(┑A),
(A∧),(A∨B),(A→B),(A↔B)是合式公式;(3)只有通过有限次使用(1),( 2)所
得到的符号串才是合式公式。
代入和替换:替换只要求对该子公式的某一出现或某几个出现进行替换,而不是对每一处出
现都进行替换。
1.3 永真公式
解释:设 是含有 这 n 个命题变元的合式公式,对 的
一组真值赋值,称为对 A 的一个解释,记作 I= ,其中 取 0 或 1,I( )= 。
合式公式可分为:永真式,永假式,可满足式。
逻辑恒等式:
永真蕴含式:
1.4 范式
文字:命题变元或命题变元的否定称为文字,并称命题变元为正文字,命题变元的否定为负
文字。
基本和的归纳定义是:①文字是基本和;②若 A,B 是基本和,则 A∨B 是基本和。
合取范式的归纳定义如下:①基本和是合取范式;②若 A,B 是合取范式,则(A∧B)是合
取范式。
主合取范式的归纳定义是:①极大项是主合取范式;②若 A,B 是主合取范式,则(A∧B)
是主合取范式。
基本积的归纳定义是:①文字是基本积;②若 A,B 是基本积,则 A∧B 是基本积。
析取范式的归纳定义如下:①基本积是析取范式;②若 A,B 是析取范式,则(A∨B)是析
取范式。
主析取范式的归纳定义是:①极小项是主析取范式;②若 A,B 是主析取范式,则(A∨B)
是主析取范式。
▲ 1.5 推理理论
推理规则:⑴附加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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