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本文档详细阐述了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员工录用、应届毕业生的招入、市外员工的调动、劳动合同的签订、暂住证办理、离职辞退开除流程以及保险政策,以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1. **员工录用**:
- 录用原则注重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坚持回避制度。
- 新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健康状况和深户或深户担保。
- 担保人需为本市居民,年龄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和收入。
2. **应届毕业生招入**:
- 公司统一办理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相关费用先由毕业生支付,入职后报销。
3. **市外员工调入**:
- 必须符合人事局调入条件,调入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4. **劳动合同签订**:
- 应届毕业生一般签订一年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内。
- 新招聘员工试用期3至6个月,合格后视情况签订1年或2年合同,或按双方协商的劳动期限签订。
5. **暂住证办理**:
- 试用期合格员工由公司办理暂住证,费用由公司承担,离职时特殊情况由个人承担。
6. **离职、辞退、开除**:
- 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完成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按开除处理。
- 公司有权辞退违反劳动法和公司规定的员工。
- 严重违纪或对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员工,公司可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7. **保险政策**:
- 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补贴。
- 保险基数由财务行政部设定,员工需服从,且符合市社保法规上下限。
- 具体保险缴纳比例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住房公积金以补贴形式发放。
- 离职、辞退、开除等人员停止保险缴交。
8. **执行日期**:
- 此规定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定旨在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的人事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和员工的满意度。同时,这些制度也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福利的关注和对法律法规的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