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国有产权体制创新是针对我国水资源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如“多龙治水”的状况,提出的一种改革思路。这一创新旨在通过明确产权归属,优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管理和保护,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水权市场的健康发展,并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权是指国家、单位和个人对水资源的物权和取水权,是水法和水权运营研究的核心内容。水权运营则是这些权利在实际操作中的运行与经营过程,涉及水资源的各个环节,包括开发、利用、治理、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国有产权体制的构建,是基于2002年《水法》的规定,明确了我国水资源归国家所有的法律地位,这是为了保障全体公民的用水权益,并通过国家对水权出让市场的控制来总体调节水资源的交易。
为解决产权不清和多头管理的问题,建议建立全国七大流域(水系)的水资源国有资产公司,以构建统一的水资源产权体制。这样的公司能集中管理流域内的水资源,协调不同行政区域间的矛盾,减少管理上的条块分割。水资源资产公司的设立,需要以水资源资产的价值理念为基础,承认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并通过法律法规予以确认。
水资源的国有产权体制创新也涉及经济体制的改革,尤其是国有资产产权体制的深化。这可能需要修订《民法》《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产权架构。产权的明确有助于提高水资源管理效率,防止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此外,水资源国有产权体制创新还应关注水资源的生态环境价值。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较低,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因此,产权体制的创新必须考虑水资源的可持续性,防止掠夺式开发和环境污染,推动绿色、低能耗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总结而言,水资源国有产权体制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了法律制度的修订、产权归属的明确、管理机构的重组以及经济政策的调整等多个层面。这一创新旨在通过产权制度的完善,实现水资源的有效管理,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以应对水资源危机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