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实际出资人)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
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与 共同投资设立 XXXX。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XXXX 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
出资占 XXXX 注册资本的 %)的名义持有人,该出资为甲方实际出资。
3.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不收取报酬。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
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 XXXX 相应活动、代为
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 XXXX 法与 XXXX 章程授予
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
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 XXXX 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
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
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名下,所得的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所有。届时涉及到的
相关 XXXX 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在乙方解除与 XXXX 的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 XXXX,
将所代持的股权,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转由甲方指定的人持有。乙方违反上述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 XXXX 章程、本协议及 XXXX 法的规定以人民币
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