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务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 (下称甲方)
受聘乘务员: (下称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电 话:
甲方因运输生产需要,根据《道路安全生产法》、《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
范》和车队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经营规章制度的要求,经考核合格,现聘用乙方为
车队乘务员。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及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结合旅客运输业生产特点,明
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聘用期限
1、聘用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不合格辞退。
2、合同期满,根据甲方的需求和乙方的意见,双方同意可以商议延长聘用期限,但必
须另行续签聘用合同方为有效。
3、聘用期间若乙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参与集体性停工,无尽责履行业务,严重
影响本车队车辆运行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乘务员工作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车队车
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管理,危害本车队资产的安全,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应视同严重
违反合同行为,甲方有权根据 XXXX 规章制度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约定按实施细则具
体条款规定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聘用期间,乘务员的,工资待遇,及请假销假制度。
1、乙方的工资待遇按趟走计算每趟 34 元(壹趟是指来回二个单程,即是每个单程 17
元计),每月休息 天。工资以次月 12 日发放,乙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一次性交保证
押金 1000 元,由甲方保管到合同满期时无息退还乙方。
2、乘务员出每班车要在出车前 20 分钟到车站,做好准备工作。出车前做到不违反管
理规章制度,做到从未受顾客投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贪货款,小偷小摸。
3、乙方在车上收到乘客的车费不登记在路单上属贪污行为。每贪污 1 元罚 10 元计,10
元罚 50 元计。货款托运(一袋、一箱、一包、一件重量低于 50 市斤)超出 50 市斤 20 元
计费,最低收费 10 元计起。如有发现贪污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或 100 元。
4、乙方事假须提前告知甲方,经同意后,待甲方找到替班乘务员后方可离岗,但事假
一般不超过 3 天,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及补贴,
5、无故离岗不当班、车到中途才上车当班、车未到站先下班,离开车又没预先通知甲
方的,不服从办公室调度跟班的,故意刁难调度人员管理不上班的,造成延误班次以及误车
而影响生产的,乙方应 XXXX 一次 200 元损失的费用。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礼貌职责,客应礼貌待客又问心答,又其矛盾应作出相应解释顾客。每到站点乘务
员应提示乘客到站点下车。不能让乘客越站下车。
7、车辆到站乘务员打扫卫生、拖干净。卫生、泥尘是乘务员的职责,回场下班前打扫
车上的卫生,如发现未清理垃圾或没打扫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扣当月工资 30 元、第三
次扣当月工资 50 元(即是应扣当月工资指每一次)。
8、在行车时乘客路上临时上落客,应先下车后上车。告诉乘客走后才过马路,预防车
辆杂穿路面,特别提醒带小孩、老人的请让车起步后才过路。
9、乘务员职责:发现车厢内的人数与行李箱托运的货物与现金不符,第一次扣除 50
元,第二次扣除 100 元,第三次扣除 150 元并终止合同,扣除在押金内。
10、乙方有特殊原因需辞职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 1 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管理部门
提出申请,中途辞工的乘务员不享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