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
作者:深圳余祖舜律师(18603021972)
本协议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
甲方(转让方):张三,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李四,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双方投资设立的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 XXXX 股
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1 原目标 XXXX:是指签订本协议之前以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深圳市某
某电器有限 XXXX,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元,成立日期 20**年*月*日。
1.2 新目标 XXXX: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的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 XXXX。
具体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退出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
XXXX 的股东(不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为前提)和管理,并由乙方全权负责
XXXX 的经营管理和 XXXX 之后的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 XXXX。
1.3 净资产价值:是指为了实施股权转让,由双方共同确认目标 XXXX 的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总额。
1.4 ****专利:非商品,本协议仅指******
1.5 有关业务:是指原目标 XXXX 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
1.6 有关职工:是原目标 XXXX 所有在册职工。
1.7 原目标 XXXX 工商登记的现有股东及股权比例。
张三 占原目标 XXXX 的股权比例 80%;
王 一 占原目标 XXXX 的股权比例 20%。
1.8 原目标 XXXX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
元。双方确认,甲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万元,实际占目标 XXXX 的股权比
例**%,乙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万元,实际占目标 XXXX 的股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