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系统运行管理规定(7)
弱电系统运行管理规定(7)
弱电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七)
1、目的
规范弱电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弱电系统的运行管理。
3、定义
弱电系统指通讯广播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共有电视___
天线系统(包括宽带网、卫星电视系统或有线电视系统)、火灾
报警及安防监控系统、对讲门防盗系统(门禁系统)和车场(库)
道闸系统等。
4、职责
4.1 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辖区弱电系统运行管理的检查、
监督。
4.2 工程主管负责弱电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的支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