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详解】
1. 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亏损后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在本题中,公司原注册资本为80万元人民币,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具体数额未给出,但选项提示最低不得低于某个数额。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会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调整,但题目中的选项并未提供最新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2. 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区别:美国法和英国法的不同点在于法律体系和渊源。美国法不实行先例拘束力原则,即不是所有判例都具有约束力;它将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而英国法则有这种区分;判例法在美国也是主要法律渊源,但美国还有联邦法和州法的二元结构,而英国则没有这种结构。
3. 国际商法的主体:国际商法的主体主要包括各国商人,而不是国际经济组织或主权国家,WTO(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经济组织的一种,不在国际商法主体范围内。
4. 美国公司法中的投票方法:累积投票法是美国各州公司法中允许的一种选举董事的特殊投票方式,这有助于少数股东选出他们支持的董事。
5. 美国产品责任法:在美国,产品责任法中最有利于原告的诉讼依据通常是严格责任,这意味着制造商或销售者可能需要为产品缺陷导致的损害负责,即使他们没有疏忽。
6.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通常可以免去或延迟履行相应义务,且对方不能要求损害赔偿,因为不可抗力是超出当事人控制的事件。
7. 约因作为合同有效成立要件:日本法把约因(即合同双方互惠互利的理由)作为合同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而其他选项的法律对此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8. 债权人的权利选择:某些法律体系如英国法规定,债权人必须在解除合同和损害赔偿之间选择其一,不能同时享有两者。
9. 违反条件的后果:在英国法下,一方违反条件条款,另一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10.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中的发价撤销:发价撤销的期限通常是在受发价人做出接受之前,一旦接受生效,发价就不能撤销。
11. 违约的分类:《公约》将违约分为根本违反合同与非根本违反合同,这两类违约对应不同的救济措施。
12. 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不包括判例,而是以制定法、学理和习惯为主。
13. 《公约》下的货物检验地点:当买卖合同未约定检验地点且涉及货物运输时,买方通常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时进行检验。
14. 不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中国的香港虽曾是英国殖民地,但其法律体系受到英国法影响,但仍不属于英美法系,而是采用普通法和本地立法相结合的方式。
15. 合伙利润分配:在英国,如果合伙合同中未约定利润分配,那么合伙人将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
16. 《公约》中的货物价格:若买卖合同未约定货物价格,根据《公约》,则通常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
17. 间接代理:在大陆法系,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为本人利益的行为称为间接代理,之后再将权利义务转给本人。
18. 联邦法院的管辖权:在美国,联邦法院有权审理涉及不同州且标的金额超过一定限额(题目中为10万美元)的案件。
19. 发起人合同效力:在英美法系,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前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需等到公司成立后确认。
20.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香港法律体系包括基本法、原有的法律以及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但不包括内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这些知识点涵盖了公司法、商法、国际商法、合同法、产品责任法、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司法管辖权等多个领域,涉及美国法、英国法、大陆法系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