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pdf
本报告总结了临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规划和选址论证报告,涵盖了项目背景、拟建地现状、自然条件、工程地质、气象、水文地质勘察、地震烈度、抗洪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一、项目背景
淄博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焚烧和卫生填埋为主,目前淄博市有两座垃圾焚烧处理厂和一座卫生填埋场。然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口的增长,城市生活垃圾量也不断增加,产生与消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急需规划新的垃圾处理设施。
二、拟建地现状及周边情况
拟建地位于临淄区敬仲镇省道S321(寿济路)北公里处,李家村西南已废弃砖厂,总计占地面积公顷。该用地现状主要以未利用地为主,含部分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产权为村集体。
三、自然条件
1. 地形地貌:本项目地貌单元属鲁中山地与华北平原过渡地段的冲洪积平原。
2. 工程地质:拟建地无滑坡、崩塌、岩溶溶洞及土空洞等不良地质作用,无地震液化现象。场地稳定适宜建设。
3. 气象:本项目地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季节变化分明。
4. 水文地质勘察:勘察期间,各钻孔揭露深度范围内均未见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在地表下约20米,地下水类型属第四系孔隙潜水。
5. 地震烈度: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场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6. 抗洪标准:根据《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防洪标准》GB50201-94,本项目建设区按不低于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
1. 替代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淄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高新区建成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该厂址现已被淄博市总体规划划为中心城区用地,需要在中心城区以北择址新建垃圾焚烧项目,以替代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
2. 改善淄博市垃圾处理现状:淄博市现有垃圾处理设施难以满足今后垃圾处理的需求,尚有大量集中收运的生活垃圾以简易堆放或填埋的方式处理,填埋沼气和垃圾渗沥液未得到有效的控制,该项目的建设将杜绝原有简易堆肥处理产生的污水、废气等二次污染。
3. 有利于周边工业企业实现集中供热:本项目周边现有用热(蒸汽)化工小企业60余家,均配备有小型锅炉,其中以燃气锅炉为主,其用气时间和用气量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