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
在本章节中,我们将探讨教育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包括教育家的观点、教育目的、教育规律、教学原则、教育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知识点。
1. 荀子说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这强调的是环境对人的潜移默化的作用。这体现了环境对人的影响,教育家们认为环境对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2. 教育目的不是按照人的发展需求确定的,而是根据国家对培养人的总要求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等因素来确定的。
3.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 社会本位论认为教育目的应当依据社会的要求来确定,注重培养合格的公民。
5.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和依据。
6. 赫尔巴特提出了 “明了、联想、系统、方法”四段教学法,并提出了教学的教育性原则。
7. 英国政府 1870 年颁布的《初等教育法》中,建立了双轨学制,保待原有的专为自从阶级子女服务的学校系统,同时为劳动人民的子女设立国民小学、职业学校。
8. 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个别差异性和顺序性,同时也具有互补性和不平衡性等特点,这为教育工作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9. 个案调查法是教育调查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通过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学生进行专门调查,获取相关资料。
10. 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作用是通过培养人才来实现的。
11. 人类心理发展的定向性和顺序性决定了发展是不可逆的,也不可逾越。
12. 观察法是教育科学研究中广泛使用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它在收集资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3. 个人本位论认为,确立教育目的应当考虑个人的本性和个体发展的需要。
本章节涵盖了教育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的多个方面,包括教育家的观点、教育目的、教育规律、教学原则、教育调查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