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
凡在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和所属新、 改、扩建设项目区域内进行
的设备检修、报修、抢修中,对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
态)及肯定温度、压力状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或设备、管道内物料
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平安作
业证》。
2 盲板抽堵分级
一级:作业单位在所辖区域内进行的设备检修、报修、抢修中的
盲板抽堵作业,由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办理,由分公司(单位)
平安员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二级:需要进行隔离的设备、 管道和盲板抽堵作业属两个或两个
以上单位的,由设备、管道所属单位和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共同办理,
主管负责人审核、由平安环保部和综合办保卫科审批。
三级:易燃、易爆、易中毒场所或危急性大的盲板抽堵作业,由
施工单位提出办证申请, 公司平安环保部和综合办保卫科等部门审核,
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3 办理方法
3.1 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人依据盲板抽堵作业分级向生产单位、
审批单位提出办证申请, 介绍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 并编制作业平安
措施。
3.2 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平安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