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备和系统电磁兼容技术与标准
随着信息通信业的高速发展,促进了通信设备的大量开发和应用,其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
系统间、 设备间潜在的干扰源无处不在, 信息通信设备之间的电磁干扰、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
健康危害也日益严重,也带来信息安全问题并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目前, 多数发达国家对电子产品、信息技术设备,包括通信设备, 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
规定了电磁兼容性能的强制要求。
通信电磁环境与安全防护的研究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的发展中是至关重要的, 需要整个信
息产业界花大力气做好相关标准的研究工作, 通过研究制订标准来规范和指导产业的持续发
展。同时,电磁环境与安全防护方面的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范畴并且是国家重要的技术
壁垒,对于支持和促进民族产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重点研究技术
2.1 高频辐射骚扰
在 CISPR22:2005 第五版第一修正案《 1GHz-6GHz辐射限值和测量方法》中给出了高频
辐射骚扰测试的限值要求, 并且规定辐射骚扰测试最高频率取决于 EUT内部工作源的最高频
率,即 EUT内部产生和使用的最高频率,或 EUT工作或调谐的最高频率。
此修正案详细规定了 1GHz-6GHz辐射骚扰的测量仪器、 场地和测试方法等。 测量仪器应
符合 CISPR16-1-1 中 8.2 的规定,其中详细规定了测试接收设备在频率高于 1GHz时的要求,
如 RBW、 VBW、检波方式、输入端滤波器及扫描时间等。由于在高频测试中,普遍采用频谱
分析仪进行测量,所以该修正案并没有采用在 30MHz-1GHz辐射骚扰所采用的接收机作为测
试设备,进而在限值方面也是采用了峰值限值和平均值限值。
测量天线和场地应分别符合 CISPR16-1-4 中第 4.6 节和第 8 节的规定,进行 1GHz以上
测量的天线需是经过校准的线性极化天线, 天线的波瓣宽度或主瓣应足够宽以覆盖 EUT的最
大范围, 主瓣定义为该天线的 3dB 波瓣宽度, 而测量场地应满足自由空间无反射条件, 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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