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新流程-北京交通大学图书馆借鉴.pdf"
本资源摘要信息是关于查新流程的详细说明,涵盖了委托、受理、查新检索、撰写查新报告、审核查新报告、出具正式查新报告、建立查新课题档案、异议处理等八个阶段的详细内容。
在委托阶段,委托人需要填写《检索课题委托单》或《科技查新合同单》,对查新目的、查新点、查新要求、关键词选择、参考文献等进行详细说明。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是查新课题内容要点中具有新颖性的地方,和查新结论密切相关。
在受理阶段,查新中心根据委托课题的特征和查新级别,安排相应的专业人员受理。受理人员必须与用户面谈,了解课题检索范围、年限,有无特殊要求等。对用户的经济支付能力应言明。
在查新检索阶段,查新人员在委托人的密切配合下,了解查新课题的实质内容,确定检索方式、检索年限和检索策略。查新人员根据用户提供的主题词,经复核后再由双方商定。查新课题与咨询检索的检索范围,前者应宽些,以求尽量检索出相关文献,以提供对比分析。
在撰写查新报告阶段,对索取得到的文献,根据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分为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并将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进行比较,确定查新项目的新颖性,草拟查新报告。
在审核查新报告阶段,查新人员将《科技查新报告》和附件以及机检过程的打印件,一并交由审核人员审核。审核员根据查新规范、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的比较结果,对查新程序和查新报告进行初步审核。
在出具正式查新报告阶段,查新员填写正式查新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由查新人员和审核人员共同签字,加盖“ 科技查新专用章”。加盖查新专用章后,该报告既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在建立查新课题档案阶段,档案应包括查新项目的资料、科技查新合同、课题登记表、查新员和审核员的工作记录、查新咨询专家的意见和《科技查新报告》及附件等。
在异议处理阶段,委托人如对查新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科技查新报告》一周内将有关意见及旁证材料提交受理方,在交纳复核费后,由受理方组织专家复核,或由委托方另请查新中心进行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