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安 平安智库
平安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保证在平安生产过程中及时
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大隐患监控力度和整改力度,把平安隐患消除在萌芽状
态,确保平安生产,特制定管理如下制度:
信息中心设在平安监察部,主任由 000 担任,配备专职〔000 管理人员,负责平安隐患信
息采集及闭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及管理。
二、平安隐患信息采集
1:图纸和三项评价根底资料会审隐患信息
每月中旬及下旬前,由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图纸和三项评价根底资
料会审,并有会审记录,对会审出来的平安隐患信息,由平安信息中心负责分类,建立台
账,工程师负责审核把关。每月没有组织图纸及三项评价会审,对工程师罚款 20 元/次。
每有分类、建立台账或分类不准确,对信息中心负责人及工程师各罚款 10 元/次。
2:平安检查隐患信息
每周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亲自带队组织一次平安隐患大排查,参加人员:五职矿长,专
业负责人,区队长。每周不组织平安大检查,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参加,对董事长或总经理
罚款 50 元/次。
3、平安隐患检查范围
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巷道、硐室、地面机电房、炸药库等。检查重点:主、付井提升、斜
坡运输、一通三防、监测监控、防治水、顶板管理、三项评价、措施制度落实情况、平安
供电、火工品管理、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检查覆盖 100%。否那么罚款 50 元/处
4:检查人员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