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固定设备
16.1 一般规定
16.1.1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用于列车调度员、司机、车站值班员、车辆乘务员之间的通话
联系,并实现数据传送功能。
16.1.2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固定设备(以下简称无线列调固定设备)包括车站设备、调度总机、
网管及监测设备等。其中车站设备由车站电台、车站数据接收解码器、调度命令车站转接器
等组成。
16.2 设备管理
16.2.1 无线列调专业与其他专业的维护管理分界如下:
〔1〕车站数据接收解码器与 CTC/TDCS 车站设备维护分界:车站数据接收解码器至
CTC/TDCS 车站设备接线端子〔不含〕由通信部门负责。
〔2〕调度命令车站转接器与 CTC/TDCS 车站设备维护分界:调度命令车站转接器至
CTC/TDCS 车站设备接线端子〔不含〕由通信部门负责。
〔3〕其它维护分界,由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6.2.2 无线列调固定设备电源应具有交、直流自动转换功能,配置免维护备用电池,电池容
量应保证设备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 6 小时。有条件的中间站,车站电台应由中间站高频开关
电源柜供电。
16.2.3 维护部门应根据需要,配备以下仪表、工器具:
场强测试系统、便携式场强仪、频谱分析仪、无线综合测试仪、直放站综合测试仪、中
继器测试仪、功率计、天馈测试仪、光源、光功率计、调监模拟器、电池容量测试仪、电子
经纬仪、交、直流稳压电源、望远镜。
16.2.4 维护部门应具备以下技术资料:
〔1〕竣工资料、验收测试资料;
〔2〕无线列调系统图;
〔3〕无线列调场强覆盖示意图;
〔4) 设备台帐〔含设备型号、规格、软硬件版本、生产厂家、开通时间等〕;
〔5〕设备技术资料〔设备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等〕;
〔6〕仪器仪表使用说明书;
〔7〕应急预案。
16.3 设备维护
16.3.1 设备维护单位应根据本维护规那么制定相应的维护作业指导书、维护管理制度,编制
检修方案表。按方案进展维修、添乘,及早发现问题,减少障碍的发生。
16.3.2 铁路局电务处组织管内无线列调场强测试工作,掌握管内无线场强覆盖状况。
16.3.3 设备维护单位应加强无线场强覆盖管理,严格控制场强覆盖区,消除越区覆盖现象。
根据场强测试资料和场强分布曲线,建立场强覆盖曲线数据库,针对弱场和问题区段,开展
场强整治工作。整治完成后应及时进展场强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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