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购销合同
甲方(零售商):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
进行购销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订购
1、甲方向乙方订货应提前xx发出订单,订单下达方式可以:合同书、电子
邮件、传真或其他形式传达给乙方。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
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1个工作日
内答复甲方,并于订单确认后3日内按时足量的将货物送达甲方物流中心。甲方
在要求的发货时间前1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订单。
4、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物
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验收以甲方入
库单据为准)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5、每批产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
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附本合同附件xx。
二、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
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
时起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xx时间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
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
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xx时间内验收完毕的,
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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