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技术要求
#### 材料设备要求
- **防爆设备**: 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与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产品附件、配件、备件应完整,且附带技术文件。
- **电缆与绝缘导线**: 必须具备合格证书。
#### 电气线路基本要求
1. **电气线路导线绝缘**:
- 耐压强度要求:至少为2倍额定电压且不低于500V。
2. **绝缘导线敷设**:
- 必须敷设于钢管内,推荐使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 钢管连接螺纹部分需涂抹铅油或磷化膏。
- 在可能产生冷凝水的区域,管线需配备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 电气设备连接处建议使用挠性连接管。
3. **电气线路PE(PEN)线要求**:
- 绝缘层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同。
- PE(PEN)线应与相线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敷设。
4. **连接件要求**:
- 接线盒、分线盒、活接头、隔离密封件等的型号和规定需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
5. **易燃易爆场所配电线路要求**:
- 1区内禁止中间接头;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6. **导线与电缆要求**:
- 引入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的线路需使用耐油导线或电缆。
- 若未使用耐油电缆,则需采取防止绝缘油侵蚀线芯绝缘层的措施。
7. **架空线路要求**:
- 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不得跨越有爆炸性气体环境。
- 架空线路与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最小水平距离应不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 特殊情况下需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8. **电缆线路要求**:
- 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应在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完成连接。
- 特定条件下可使用无铠装电缆,例如1区场所电压1kV及以下的塑料护套电缆等。
- 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需符合特定的密封要求,包括压紧螺母、金属垫片、弹性密封圈等的使用标准。
- 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有压盘式或压紧螺母式两种形式,使用时需注意电缆的直径匹配和密封性。
- 电缆引入后应采取浇灌固化密封填料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密封效果。
- 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需选用与电缆外径相匹配的引入装置。
- 使用金属密封环式引入时,需确保电缆表面清洁干净。
#### 钢管配线要求
- **钢管类型**:
- 一般采用镀锌焊接钢管。
- **钢管连接**:
- 应采用螺纹连接,螺纹加工需完整、光滑,连接处涂导电性防锈脂或磷化膏。
- 连接处螺纹啮合紧密,外露丝扣不少于2~3扣。
- 管径不同对应的螺纹啮合有效扣数也不同。
- 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需配备锁紧螺母。
- **特殊连接要求**:
- 除设计要求外,一般连接处不需焊接跨接线。
- 电气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如有困难,可使用防爆活接头。
- **隔离密封件要求**:
- 在特定位置需安装不同类型的隔离密封件,如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配线管路通过相邻隔墙等。
- 隔离密封件的内壁需无锈蚀、裂纹或其他缺陷。
- 隔离密封件的长度、材质等需满足特定的设计要求,确保良好的密封性能。
以上技术要求是针对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的安全措施,旨在减少因电气设备引发火灾或爆炸的风险,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具体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情况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