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工程承揽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
原那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通信基站土建、市电引入工程承揽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条款,
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通信基站土建、市电引入
4、承揽方式:甲方提供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辅材以及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包 质
量、包工期、包平安文明施工。本合同为按施工图暂估价合同,施工完成验收后,以决算 审计
定最终工程款。
第二条 工程承揽价款:
1、本合同价格组成为【土建工程施工费】、【市电引入工程施工费工[土建工程施工
费] 为人民币:
,
大写:;【市电引入工程施工费】为人民币:
,
大 写:;本合同总价款暂定
为人民币:
,
大写:O本合同最终 价款双方同意以甲方审计金额为准。
2、【土建工程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自带工程施工设备;②施工过程注意确保
施工现场整洁,产生的泥浆按要求外运处理;③工程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合理损耗; ④
工程保险费;⑤税费;⑥大型机械的进出场费及安拆费用;⑦工程所需机具、人员与费用。 ⑧
施工工程中需要临时用水用电和转场运输费用;⑨平安文明措施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甲
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市电引入工程施工费】为包干、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新立杆路、电缆、配电
箱、 计量表、材料、设计、敷设开挖及通电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
付其 他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到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办理甲方通信基站机房的用电手续(户名必
须为 甲方),并将电供至甲方通信基站机房内,乙方应按法律法规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并确 保甲方基站机房的正常用电。(如遇机房附近无电网需安装变压器及高压线路施工安装
变压 器的,购置及安装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当。)
第三条工程承揽价款支付: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完本钱基站土建、市电引入工程施工工程,待该站点到达交付 运
营商的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 请和
竣工资料后及时完成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工程费总价的70%。待该站点回基础通信运营商合同后,甲方向 乙方支付
施工工程费总价的20%。待该站点收到基础通信运营商回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 余施工工程
总价的10%。非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施工或基站不能交付使用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退还
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或将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抵扣乙方承揽甲方其他基站土 建工程的工程款。
2、质保期:双方约定,桩基的质保期为五年,机房的质保期为二年,均自甲方验收合 格
并交付给基础电信企业之日起算。质保期内由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时
内修复,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修复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 所产生的
费用从本合同项下余款和乙方承揽甲方其他基站的价款中扣除或由甲方向乙方追 偿。质保期届
满后,乙方仍应对工程质量负责并承当维修义务,维修产生的合理费用经甲方合同编码:
事先确认的由甲方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