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
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2. 范畴
维护范畴涉及电脑及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备外之附属设备如光
驱(含刻录机)、软驱、打印机、机、扫描仪、扫描器、移动硬盘、U 盘、UPS 电
源等。
3. 权责单位
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寻常维护。
4. 内容
4.1 寻常管理
4.1.1 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应一方面在关机状
态(关掉所有设备电源)下将计算机及外设连接好,禁止带电连接或去掉计算机
外部设备。
4.1.2 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电源。禁止长期打开不使用外部设备
电源,显示屏应设立节能模式,规定做到人走机关,下班时关机。
4.1.3 计算机系统电源应与功率大用电设备(电梯、空调等)分开。
4.1.4 公司办公人员禁止使用磁盘、光盘和移动磁盘等传播介质。(申请使用人员除外)
4.1.5 及时按对的办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4.1.6 打雷闪电时应暂时关闭电脑系统及周边设备,防止浮现雷击现象。
4.1.7 不得擅自拆卸机械、增长、减少或试用新配件。
4.1.8 电脑浮现故障时请及时联系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在电话沟通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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