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本协议书从最后一个签字的日期起生效。从许可程序在
指定 cpu 上最后安装完备起,开始计算本协议书所规定的许可期并永
久有效,除非根据本条如下规定而发生终止。
4.2 从许可最后安装完备次日起的 90 天为试用期。在试用期
内,被许可方将决定是否终止许可软件的使用许可,同时还相应地决
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地终止本协议书。如果没有发生上述终止,则在此
后的任何时间,在向许可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60 天,被许可方将有
权终止本协议和由此发放给被许可方的使用许可。
4.3 如果被许可方违反了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则许可
方除了采取任何可采取的补救措施之外,如果认为有必要,它还可以
终止本协议书中许可给被许可方的所有权利,只要它以书面形式提前
2 月通知对方,说明其违反的有关规定。除非在此通知规定的期间内
被许可方就上述违约行为提供了许可方认为是满意的补救,如果补救
期限要求多于 2 个月,则被许可方必须在此期间开始并不断努力改正
其违约行为。
4.4 本协议发生上述终止后,许可方不承担任何义务返还被
许可方根据本协议所支付的费用。被许可方该支付的款项应立即支付。
并且,在终止之后 30 天之内,被许可方应将提供给它或由它改作的
与许可软件有关的所有文件交给许可方,同时,被许可方应列出置于
任何存储器和记入任何介质中的所有未用的许可软件。被许可方可以
保留一份许可软件拷贝,但是,它只能用于存档的目的。在正常的时
间,许可方应获得合理的机会来了解该软件的情况,以证实被许可方
是否遵守上述义务。
评论0
最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