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察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 《XXXX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
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校教〔 2019〕3 号)精神,加强我校对
教学督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教学督察在维护教学秩
序、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学水平、优化育人过程和总结育人经验等
方面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促进应用型人才培
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教学督察以树立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爱岗敬业精神,树
立学生的优良学风, 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为目的; 坚持“督”
与“导”相结合,重在提高的原则; 通过“督教”、“督学”和“督管”,
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教学督察工作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设立教学质量督察室,负责全校的教学督察工作以
及对各院(部)教学督察组的指导。
第五条 各院(部)成立教学督察组,负责本院(部)教学督察
工作。
第三章 工作范围与对象
第六条 教学督察工作主要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
包括督教、 督学和督管三项内容, 工作的范围涵盖全校各个教学环节
和教学管理的全过程。 第七条 督教的范围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