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中学的校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定办法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资队伍的专业发展。该办法规定了评选的对象、期限、基本条件以及详细的评选细则。
评选对象主要为全校在职教师,且已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的不再参选校级骨干,已获得校级骨干称号的不再参选同级称号。评选期限为每两年一次。
评选基本条件包括了对教师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和科研成果的要求。如参评教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有优秀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近五年内有一次考核优秀,学生满意度高。此外,中层干部需满足满工作量要求才能参选。
对于骨干教师,他们需在学生管理和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教学方面,需要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参加过市、校级评优课并获奖,或独立辅导学生获得省级奖励。在科研工作上,要参与市、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或教育教学文章。
而学科带头人的要求更高,除了基本要求外,他们应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更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并能引领课程建设,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在科研工作上,要求参与更高层次的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并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发表或获奖。
Z中学的这一评定办法注重教师的全面发展,强调教师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科研等方面的能力,旨在打造一支既具备高尚师德又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教师团队。通过这样的评定机制,可以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