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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说 明
1、凡申报郑州市信息化发展资金项目须填报《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
金项目申报表》。
2 、“项目申报表”经推荐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 、区信息化
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无推荐部门单位须注明承担单位所在
地隶属关系。
3 、凡申报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须送交本申报表 1 式 3 份。
4 、“项目申报表”的内容必须真实、所附材料齐全,要求项目研究、开
发及产业化目标明确, 内容重点突出, 技术路线清晰,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科学、
合理,阶段目标和年度进展计划明确,实施方案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5 、“项目申报表”中引用的名称、数据等内容均应标明出处,外来语同
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外文缩写应注明全称。
6 、“项目申报表”中需详细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使
用 A4纸,打印文字采用 4 号宋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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