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改革的探讨,文章指出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建筑行业的造价管理模式亟需适应多元化投资主体和市场竞争规范化的需求。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造价与市场脱节、不能反映竞争机制、招标投标限制以及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1. 工程造价与市场脱节:我国的造价管理依赖于国家编定的统一定额,但这些定额更新慢,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尤其在地区差异大的情况下,缺乏灵活性和科学性。这导致造价难以灵敏响应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降低了造价的准确性。
2. 不能反映竞争机制:现行的计价方式过度细化,使得价格缺乏弹性,不利于施工水平的提升和竞争机制的形成。同时,某些费用的取费标准按企业性质区分,造成竞争不公。
3. 工程招标投标限制: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践不足,各地招标投标方法各异,且大多设定标底,限制了报价的自由度,容易导致成本过高、腐败及操作复杂化。
4. 队伍素质问题:我国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数量庞大,但多数仅擅长套用定额,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理论和实务理解不足,容易滋生不正当竞争。
5. 历史沿革:从20世纪50年代到21世纪初,我国造价管理制度经历了从计划模式到逐步引入市场竞争的改革过程,但改革进程缓慢,定额的法定地位尚未完全改变。
6. 改革配套措施:造价管理改革需要与建筑市场各方经济利益调整同步,包括转变造价管理部门职能,明确管理主体,强化市场导向,推进量价分离,使材料价格市场化,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市场行为。
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需要打破原有的计划经济色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升造价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以适应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这不仅关乎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影响着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改革的实施需要配套政策支持,确保改革的平稳过渡和市场规则的合理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