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2〕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 号)、《中国制造 2025 河南行动纲要》
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
意见》(豫政办〔2016〕56 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 2016-2020 年新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设施奖补政策的通知》(豫财建〔2016〕109 号),加
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第 58 次常务会议研
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抓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对带动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作用,以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为理念,
以发展纯电动汽车为重点,以整车制造和动力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突破,
以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为基础,以示范推广引领产业化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企
业主体作用,通过政府扶持引导,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体系,积极
营造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力争
到 2020 年,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基地。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促进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构建适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
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
快递、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达到 12000
辆(标准车),确保完成省下推广目标,其中,2017 年不低于 2500 辆,2018-
2020 年度推广数量根据省下目标适时调整。
三、加大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一)确保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为确保完成省定推广任务,各县、区
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本辖区 2017-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或方案,
2017-2020 年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辖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分别
不低于 2%、3%、4%、5%。(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2017-2020 年全市新增或更换公交车
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分别达到 50%、60%、70%、80%,其中市区新增及更换
的公交车要全部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开通以市区为中心、辐射各县的新能源公交
客运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力度。市直机关及各县(区)新增
或更新的公务车原则上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2017 年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
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50%,以后逐年提高。(责任单
位:市事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在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邮政、
城市物流配送、租赁、公安巡逻、固定区域执勤执法、驾校培训考试等领域扩大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比重,特
别是加大市区出租车采用纯电动汽车力度。2017 年起,全市范围内新增、更换
出租车鼓励采用纯电动汽车,加快研究出台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鼓励政
策,推动存量出租车有序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