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
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
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
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目前专利局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
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
福州、南宁、乌鲁木齐、南昌、银川、合肥、苏州、海口、兰州、太原等城市设
立代办处。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 http://www.cnipa.gov.cn/ 。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
(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