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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原则、组织管理和制度要求,提出了
档案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安全保障和服务利用等方面的方法与指
南。
本规范是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的基本规范,适用于行政辖区内
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2 总则
2.1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历史
面貌,满足在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求。
2.2 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
料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2.3 维护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任何组织、个
人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篡改档案。
2.4 档案工作以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有效利用为目
标。
3 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3.1 档案管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