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设备技术规范及要求】
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是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安全设施,确保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本文档详细阐述了该系统的各项技术规范和要求,涵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1.1.1 这部分明确了招标文件的性质,投标方需对每一条款作出明确回应,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避免模糊不清的回答。
2.1.2 主要技术要求及指标
- 消防监控中心的设计应遵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确保室内设备布局合理。
- 报警控制主机应满足GB16806-2006、GB4717-2005等标准,具备大容量、菜单化操作、黑匣子记录、多种报警提示音等功能,且能监测现场漏电电流并自动断电,同时具有网络通讯能力,能够与其他楼宇系统联网。
- 探测器应符合新国标,具备高灵敏度,能够识别不同类型的火源,抗干扰能力强,采用先进的嵌入式MCU技术。
- 手动报警按钮需符合GB19880-2005标准,防止误操作,且具有抗干扰功能。
- 气体灭火盘需支持防护区独立控制,具有双MCU智能控制,防止误动作,具备延时设置和线路故障检测功能。
2.2 气体灭火系统
2.2.1 投标方需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国际、国内标准的高质量气体灭火设备和服务,包括设备、材料、安装和调试。
2.2.1.4 若投标方未对技术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视为其产品完全满足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根据标准变化提出补充修改,但设备价格不变。
2.2.1.5 卖方的责任包括气体消防系统的供货、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2.2.1.6 招标方拥有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执行标准遵循国家标准较高者。
这些规范确保了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设备的高效、安全运行,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现火源,启动灭火程序,有效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强调了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执行,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合规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