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在对“多合一”场所进行风险检查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规设置“多合一”场所:这种场所是指住宿、生产、储存和经营在同一建筑内的设施。检查时,需确保场所不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厂房仓库或大型公共建筑内,尤其是地下建筑。如有违规,必须搬离住宿部分。
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检查内容包括临时用房是否使用易燃材料搭建、外墙外保温系统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或聚苯乙烯等易燃材料。对此,应拆除或更换易燃材料,设置警示标识,严格动火动焊施工的管理。
三、防火分隔不到位:检查防火隔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是否符合规范,如地下与地上部分的分隔、合用场所之间的防火墙等。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疏散通道不畅通: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分别设置且畅通无阻,门窗上的广告牌是否影响逃生,临时建筑是否占用了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所有安全出口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外窗或阳台的金属栅栏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居住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存储行为,其他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同时限制超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恢复其功能。
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室内公共区域,不得进入住宅,集中停放地应设置防火分隔设施,禁止违规充电和靠近易燃物。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职责,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微型消防站队员具备应对初起火灾的能力,单位公开承诺风险防范。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用电线路和设备应有管理和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测。
这些是消防工程师在检查“多合一”场所时的重点,确保场所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都应及时整改,以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