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牌管理制度
工牌是公司对员工确认的标志,也是方便工作、便于监督的需要。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公司窗口形象,
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要求公司员工佩戴工牌上班。现就有关工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工牌是公司员工的身份象征,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以爱护,保持工牌的整洁。
二、员工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合及公司要求的其它场合必须佩戴工牌。
三、工牌一律配戴在胸前,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配工牌处理。
四、工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制作和发放,由各部门专人负责领取,领取时进行登记。
五、工牌在使用期间须谨慎保管,若不慎遗失,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新工牌。补办的新工牌
费用由员工自理,每个收取工本费 10 元。
六、员工离职(岗)时须将工牌交回部门专管负责人,由部门专管负责人及时交回公司行政部(原工牌号可
由新员工延用)。如未交回者,处以罚款 50 元。
七、凡有以下情况者:
1. 无正当理由未佩戴工牌的,处 5 元/次罚款;
2. 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工牌的,处 10 元罚款,并责令限期补办新工牌,补办新工牌费用由员工自理;
3. 卡片遗失未及时上报挂失者,一经发现罚款 50 元;
4. 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的,双方各处 50 元罚款;
5. 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非法事情的,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经
济处罚,情节恶劣的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各部门设专人负责本部门工牌管理,并及时将工牌变动情况上报公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