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须 知
1.填写《申请书》前,应当阅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
国家秘密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密
法律法规,知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
义务和有关要求。
2.申请单位应对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严格自评,确认本单位符合
相关要求后再行填报,对明显不符合要求而强行申报的,将报国
家保密局予以处理。
3.申请单位对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需填写
涉密或敏感信息的,应对填报内容进行脱密处理。
4.填写内容应结合申请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涉及的项
目应填写“无此项内容”,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增页填写。 对未予
提供的附件,应附情况说明。
5. 文字格式:标题黑体四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行间距25
磅,上下左右页边距27mm。
6.《申请书》文本及附件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编排页码
胶装成册,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其中《申请书》正文和附件应
分别胶装,附件材料按照《申请书附件》顺序编制目录,附件较
大时可分多册胶装,每册最多500页,不同附件间用彩页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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