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
1. **数字化记忆与隐私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数据的存储和获取变得极其容易,导致隐私权面临挑战。被遗忘权的概念应运而生,旨在保护数据主体有权要求删除他们的个人数据,以维护隐私和个人信息控制权。
2. **被遗忘权的性质**:被遗忘权是一项积极的权利,它允许个人主动决定是否以及何时删除网络上的个人信息,而不是被动地防御隐私侵犯。与隐私权不同,被遗忘权注重个人对于自己数字足迹的自决控制。
3. **大数据时代的记忆与遗忘平衡**:在大数据背景下,信息的快速流动使得遗忘变得困难,这可能限制个人的自由和成长。被遗忘权有助于重新平衡记忆与遗忘,让人们能够从过去中学习并向前发展,而不受过去的过度束缚。
4. **数字化记忆与个体身份**:大数据技术塑造了人的数字化身份,可能导致个人身份被数据控制者定义,而非由个人自我塑造。这可能引发权力不对称的问题,个人的生活和喜好可能会被技术过程和结果所左右。
5. **数据控制者的责任**:大数据的分类系统并不中立,可能带有特定目的,因此数据控制者应当负责任地处理个人数据,尊重数据主体的被遗忘权,避免构建对个人的不当影响或限制。
6. **抵抗数字化记忆霸权**:适度和合理的遗忘是对数字化记忆霸权的抵抗手段,意味着数据主体应该有权选择哪些信息被保留,哪些被遗忘,以维护个人信息的自主权。
2019_2020学年高中语文单元测评中的内容涉及了大数据时代隐私权的新挑战,尤其是被遗忘权的概念,以及其在维护个人隐私和数字身份自主性方面的重要性。这个知识点强调了在信息化社会中,个体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和控制自己的数字化记忆,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科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