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差旅费报销之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说明
主旨:为明确本公司员工差旅费范围及办理流程与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执行之。
(一)出差申请程序:
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明确出差任务、出差对象信息
(联系人,联系电话)、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审批单应由部门负
责人、总经理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审批单。
未经过审批的,不予暂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审批单一式两份,出差部门自留一份,另一份由
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二)公司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等。工作人员出差按下列标准执行:
1、销售人员出差前须先确定工作事项路线、天数及随同人员,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差,长
途车船票按合理路线,凭票据实报销,乘座飞机、火车软卧的,事先需征得总经理书面签字同
意。
2、市内交通费。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座出租车和三轮车。如确因工作需要,任务紧急或自
带贵重物品的可以口头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乘座。回公司后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签后,予
以报销,其余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
3、住宿费(含伙食补助)凭住宿发票在下列标准内报销,节约归个人,超支自负,乘座卧铺的
视同住宿。
注:特殊地区指直辖市的中心城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