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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 中 国·广州 移动互联
代 理 协 议
甲方: 会员 ID :
乙方:广州市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 Internet 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
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
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 遵照以下条款:
1.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
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
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
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
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
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
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
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
任。
2.6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
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
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
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
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
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
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
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海康街 91 号 502 邮 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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