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设计
目的
总体设计的基本目的就是回答“概括地说,系统应该如何实现”这个问
题,因此,总体设计又称为概要设计或初步设计。
设计过程
1、确定最佳方案
2、功能分解
3、体系结构设计
4、模块设计
5、数据结构与数据库设计
6、用户界面设计
7、整理完成设计文档
8、评审
结构化开发方法设计原理
模块化
抽象
抽象就是抽出事物的本质特性而暂时不考虑它们的细节。
逐步求精
逐步求精定义为为了能集中精力解决主要问题而尽量推迟对问题细节的
考虑
信息隐藏
应该这样设计和确定模块,使得一个模块内包含的信息(过程和数据)对
于不需要这些信息的模块来说,是不能访问的。
局部化
局部化是指把一些关系密切的软件元素物理地放得彼此靠近。
模块化就是把程序划分成独立命名且可独立访问的模块,每个模块完成
一个子功能,把这些模块集成起来构成一个整体,可以完成指定的功能
满足用户的需求。
模块独立性
模块的独立程度可以由两个定性标准度量,这两个标准分别称为内聚和
耦合。
内聚
内聚性表示一个模块内部各个元素(数据、处理)之间联系的紧密程
度。按内聚性由低到高排列,有:偶然内聚、逻辑内聚、时间内容、过
程内聚、通信内聚、顺序内聚、功能内聚。
耦合
耦合性是指软件结构中模块相互连接的紧密程度,是模块间相互连接性
的度量。按耦合性由高到低排列有:内容耦合、公共耦合、外部耦合、
控制耦合、标记耦合、数据耦合和非直接耦合。
结构化开发方法启发式设计规则
1.改进软件结构提高模块独立性
2. 模块规模应该适中
3.深度、宽度、扇出和扇入都应适当
4.模块的作用域应该在控制域之内
5.力争降低模块接口的复杂程度
6.设计单入口单出口的模块
7.模块功能应该可以预测
描绘软件结构的图形工具
层次图和HIPO图
结构图(SC图)
面向数据流的设计方法
变换型
事物型
软件体系结构的基本概念
定义
体系结构模式
模式
软件设计模式是从软件设计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是针对特定问题的解
决方案。
定义
表达了软件系统的基本结构组织形式或者结构方案,包含了一组预定义
的子系统,规定了这些子系统的责任,同时还提供了用于组织和管理这
些子系统的规则和向导。
设计模式
为软件系统的子系统、构件或者构件之间的关系提供一个精炼之后的解
决方案,描述了在特定环境下,用于解决通用软件设计问题的构件以及
这些构件相互通信时的各种结构。
惯用法
是与编程语言相关的低级模式,描述如何实现构件的某些功能,或者利
用编程语言的特性来实现构件内部要素之间的通信功能。
风格
风格是带有一种倾向性的模式。同一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模式,
但我们根据经验,通常会强烈倾向于采用特定的模式,这就是风格。
框架
框架是特定应用领域问题的体系结构模式,框架定义了基本构成单元和关系后,开发
者就可以集中精力解决业务逻辑问题。
分布式系统结构
多处理器体系结构
客户/服务器体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