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动物资源与保护》
中国的动物资源极为丰富,涵盖了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和鱼类等多种脊椎动物。据数据显示,中国拥有的脊椎动物物种数占全球总数的比例分别为:哺乳类14.25%,鸟类5.97%,爬行类7.08%,两栖类17.53%,鱼类13.39%。这些数据揭示了我国在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独特地位。
在这丰富的动物资源中,不乏一些珍稀且独特的物种,如大熊猫、扭角羚、褐马鸡、扬子鳄、白唇鹿、麋鹿、金丝猴和白鳍豚等。这些动物不仅是我国的国宝,也是世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面临严峻的生存威胁,例如新疆虎和野马等已经在我国境内灭绝,白鳍豚这一长江中的特有物种也自2002年后鲜有踪迹。
我国动物资源的流失速度令人担忧。据统计,我国脊椎动物中有667种受到威胁,占已知种数的10.05%,其中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分别有61.49%、31.00%、28.00%、22.45%和20.00%的物种受到威胁。这表明,动物多样性的保护刻不容缓。
动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涉及物种层面,还包括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动物多样性需要从遗传物质、物种和生态环境三个层次着手。具体措施包括就地保护和易地保护两种策略。就地保护是指在动物的自然栖息地设立保护区,如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和青海湖鸟岛自然保护区,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物种及其生境。卧龙自然保护区是典型的代表,其主要任务是保护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物种。
易地保护则是将濒临灭绝的动物转移到人工环境中进行繁殖和管理,如成都熊猫基地和中国扬子鳄村。这种保护方式旨在通过人工干预帮助物种增加数量,待条件成熟后再将其放归自然,恢复野生种群。
我国对动物多样性的保护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的出台,为动物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强调了对野生动物的合理利用和科学保护。
我国动物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是宝贵的自然遗产,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通过实施科学的保护策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以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我们才能有效地保护这些珍贵的动物资源,确保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