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模具设计管制程序
1. 目的:
1.1. 为使公司新模具的设计开发各过程得到有效管制,确保设计开发的新模具符合客户
的要求,特订本程序。
2. 范围:
2.1. 适用于新模具设计开发的各过程的管制。
3. 定义:
3.1 新模具
3.1.1 本厂无生产经验的模具,第一次设计开发的;
3.1.2 本厂有生产经验的模具,但产品结构变更需重新进行开发设计的.
4. 权责:
4.1 注塑部课长:
4.1.1 负责模具合同的签定;
4.3.1 新模具设计工作分派,指定模具的专案工程师
4.3.2 模具开发计划方案的批准;
4.3.3 督导模具开发管制工作的执行;
4.3.4 模具开发管制工作各阶段作业结果审查及批准;
4.3.5 模具报价单的批准。
4.2 注塑部工程课:
4.2.1 新模具提案需求确认;
4.2.3 模具成本的评估;
4.2.2 模具设计方案的确认;
4.2.3 拟订模具开发的计划;
4.2.4 模具开发各阶段作业执行;
4.2.5 模具开发管制作业进度控制;
4.2.6 模具原材料的采购申请;
4.2.7 与供应商,客户的技术沟通;
4.2.8 模具报价的核算。
4.3 模具开发各阶段的评审,参与设计各阶段审查验证的人员,包括:
4.3.1 工程课课长:整体开发可行性评估并作出审查结论;
4.3.2 注塑部课长、组立组组长:负责模具加工工艺性审查
4.3.3 采购课课长:负责新模具供料可行性及零件合规性审查;
4.3.4 品管课课长:模具开发各阶段的零件质量控制;
4.8 采购课:
4.8.1 负责模具设计之原物料,零部件的索样,采购与外发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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