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该方案旨在解决城区交通中的扬尘污染问题,通过全面的治理措施,强化源头监管,减少建筑垃圾、混凝土等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抛洒现象,改善空气质量。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包括加强建筑工地和货运场站的监管,减少交通违法行径,完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
在组织领导层面,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协调、实施和监督。
【整治重点】
1. 重点车辆:针对造成交通扬尘污染的运输车辆,如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和工程运输车。
2. 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无许可运输、未达标运营标准、不合规车牌、野蛮驾驶等行为。
3. 重点区域:建筑工地、运输场站、城乡接合部、城市主干道等易发生扬尘污染的地点。
【责任分工】
- 属地管理职责:城关街道和东城街道需落实属地管理,对建筑垃圾企业和混凝土企业进行定期检查。
- 部门职责:各部门按分工合作,公安局负责途中监管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局负责扬尘指标监测,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核和公路扬尘防治。
- 企业职责:运输企业需加强自身管理,确保车辆符合技术标准,对驾驶人进行安全培训。
【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旨在通过广泛的宣传和严厉的执行,逐步实现交通扬尘污染的有效治理。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未在内容中详细说明,但通常涉及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员工素质提升、环境美化、公共服务优化等方面,以营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工作环境。创建活动可能包括道德风尚建设、文明礼仪教育、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等。
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注重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通过各部门协同作战,实现扬尘污染的有效治理,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则关注单位整体文明水平的提升。这两项方案都体现了政府对于环境保护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