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举措、更完
善的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堵塞各类安
全漏洞。
4. 组建团队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科室长、车
间主任等,领导机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指导和协调
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岗位员工、工会组织等应全面参与风险识别、
评估和管控措施的制定等活动,确保风险识别、评价及管控措施的制定涉及企业各区域、场所、
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风险识别全面,定位准确,评价得当。
5 职责
5.1 分公司经理成立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专业工作组,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定期部署
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
5.2 主管技术副经理是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过程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5.3 技术科主要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协调和调度专业工作组分工开展
情况;负责本指南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全公司风险结果评审;负责对二级
以上(含二级)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汇总、协调、监督评估。
5.4 安全科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5.5 各职能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协调指导和监督
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监督管理。
5.6 各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组织、协调,并及
时更新。
5.7 多单位协作共同开展活动时,由活动牵头或组织部门负责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控工作。
6.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6.1 风险点
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
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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