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与防爆制度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以下是对这些制度的详细解析:
对于生产装置,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器安全规程》。这包括对厂房布局、建筑结构和电器设备的选择与安装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其符合防爆等级。工艺装置的关键部位应安装超温、超压检测仪表,一旦超过安全阈值,能及时报警并启动安全连锁装置。此外,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报警阈值设定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与安全连锁配合时,连锁动作应在50%以下,以防止爆炸发生。
手动控制系统作为自动控制系统的备份,是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自动化设备故障。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应防止反向流动,但仅靠单向阀不足以保障安全。对于可能因反应失控导致超压的设备,应配备紧急卸压设施。放空管应设置阻火器和截止阀,并在低点增设灭火管接头,以应对可能的火灾情况。管道输送速度的控制和静电防护措施也是防止火灾的重要环节。
对于可能发生突然超压或爆炸的设备,应安装防爆板或防爆膜,并考虑二次爆炸和火灾的预防措施。工业下水系统出口应设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物料流入。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和放空管应高于建筑物,以减少风险。
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方面,企业需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并对动火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固定动火区应有专人管理,且有防火防爆措施。在禁火区内进行的任何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砂轮等,都需办理用火证。动火作业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不同级别对应不同的危险程度和审批流程。例如,特级动火涉及运行中的易燃易爆设备,一级动火则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而二级动火则相对风险较低。在节假日或生产非正常状态下,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动火证的有效期和分析要求也需严格遵守,所有相关人员需明确自己的职责,确保动火安全。
防火与防爆制度的实施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通过科学的设施配置、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明确的责任划分,可以有效地降低火灾和爆炸的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