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 系统要求
1、基本 GIS 功能
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基础地形数据。
基础地形数据库包括水系、道路交通、行政境界、公共设施、居民地、地
貌、地名、控制点八个数据层。
城区 1:500 矢量数据。
城区 0.6 米分辨率影像数据。
2) 编辑修改功能
能在 GIS 视图上对管理设备进行增加、修改、删除,并且能对管理设备的
属性信息等进行修改。
能在 GIS 视图上对通信光缆进行增加、修改、删除,使其形成完成的拓扑
结构并且能对通信光缆属性信息等进行修改。
3) 查询统计功能
查询
系统可实现图形和属性数据联动的查询,提供由图形检索属性和由属性检
索图形的双向查询功能。
能够按照自定义区域范围浏览查询管理设备属性。
能按任意条件进行管理设备的属性查询,并可设定复合条件检索,查询条
件由人机交互方式设定。
统计
区域统计:系统应具备空间统计功能,可对指定范围内的管理设备进行统
计,如对整个管理设备进行分类统计,统计结果能够输出,统计图形能以直方
图,饼图等方式保存输出;
条件统计:可按任意条件进行查询,查询后的数据都能进行统计,统计数
据能以直方图,饼图等方式保存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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