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正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
力与水平,结合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 专业划分
机械、纺织、建材、轻工、冶金、化工、电子信息、
电气、商业、地震、林业、森工、水利、国土资源、煤炭
技术监督、建设、交通、环保、测绘、地质、医药、粮食
广播电影电视、物流、安全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
研,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建设,新技术、新产
品、新工艺研究开发等研发工作并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资格名称
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研究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