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详解】
本文档《2018-2019环保部督查方案》主要针对的是我国环保部门在2018年至2019年间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旨在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长三角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以下是该方案涉及到的关键知识点:
1. **督查目标与任务**: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巩固防治成效,推动空气质量改善。同时,通过大规模督查,提升全国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2. **督查内容**:
-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检查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规划要求,是否实施了分类整治并按期完成整改,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 **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核实涉气工业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查处超标排放、逃避监管的行为,检查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情况,管控无组织排放。
- **工业炉窑整治**:确认有无制定整治方案,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禁止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不达标的燃煤发电机组。
- **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核查清洁取暖清单的落实,确保乡镇(街道)无散煤燃烧,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的散煤复烧。
-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检查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的执行情况,确保淘汰类锅炉无法复产,改造类锅炉达标排放。
- **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推动重点区域沿海港口煤炭运输转为铁路或水路,限制新建项目采用公路运输大宗物料。
-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关闭、整治污染矿山,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进行修复,严禁新建露天矿山项目。
- **扬尘综合治理**:要求建筑工地实施“六个百分之百”防尘措施,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 **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制度,严格控制农田焚烧现象。
这些内容涵盖了环境保护的多个关键领域,旨在通过多方面的严格监管,实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