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是河南省为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该办法旨在通过绩效考核,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更好地履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同时实现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考核目标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
2. 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环境,确保考核过程实事求是,结果客观反映机构实际情况。
3. 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构建两级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将影响财政补助和工作人员待遇。
考核内容涉及三个方面:
1. 乡镇卫生院: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如服务数量、质量、费用、用药规范等)、公共卫生服务(如国家项目实施、应急处理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事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群众评价。
2. 村卫生室:主要考核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合理用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和群众满意度。
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涵盖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员和岗位设置、双向转诊、社会效果及群众评价。
考核程序包括县级、省辖市级和省级三个层次的考核与复核,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对于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数量、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和居民满意度,不同岗位根据职责、任务等因素确定分配系数。
通过这一考核办法,河南省期望能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推动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机构的财政补贴和员工的待遇,从而激励基层医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